经国务院批准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,决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,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、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。
此次调整具体为:将部分纺织品、服装、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%,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%;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高到9%;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11%、13%;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、黄胶原、钢化安全玻璃、电容器用钽丝、船用锚链、缝纫机、风扇、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%、11%、13%。此次出口退税调整是在立足扩大内需的基础上,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,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的一项政策措施。
今年以来,受国际市场需求减弱、人民币升值、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,我国出口增速放缓,在过去的9个月中,有8个月的出口增速是低于上年同期的。出口企业利润大幅减少。特别是一些集型的中小型企业,吸纳劳动力多、就业面广,但抗风险能力较弱,经营面临较大压力。
随着美国金融危机影响的不断扩大,发达国家居民消费信心指数大幅下滑,进口需求回落,必然会对我国出口产生不利影响。若不采取措施,预计今后出口还将下滑,出口企业困难进一步增加,这会对我国整发展产生不利影响。因此,有必要通过财政政策的适当调整,帮树立信心、渡过难关,防止出现因出口大幅下滑而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被动局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