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政府设立“陆羽质量奖” 公司入选参评企业
4月10日,市陆羽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在公司董事长沈方勇的陪同下,在总装车间察看公司产品质量。
为了引导和激励企业或单位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,提高产品、工程、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,2011年5月,市政府印发了《天门市陆羽质量奖管理办法》,确定设立市政府“陆羽质量奖”。由市政府授权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。主要授予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、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单位。该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,每2年评选一次,每次获奖企业或单位不超过2家。获奖企业或单位将一次性获得10万元的奖励。